天津河北水下文化遗产重点调查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 2013-9-11 17:42:592013年9月11日,“天津、河北水下文化遗产重点调查工作现场总结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心渔港经济区顺利召开,两地调查工作圆满结束。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刘曙光、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国家文物局文物与考古司考古处副处长张磊等参加了现场总结会。
本次调查由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组织实施。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调集广东、福建、浙江、山东和北京、天津等省、市8家单位的15名水下考古队员组建考古调查队,调查队对天津大沽口锚地7处海图标志沉船点、渔民提供的5处线索点以及河北唐山东坑坨海域4处海图标志沉船点进行了物探扫测,根据物探扫侧结果,对其中3处水下沉船(天津2处、河北1处)进行了潜水探摸。通过此次调查,新确认水下古沉船遗址2处。排除水下疑点7处,发现已被打捞沉船点4处,确认古代水下沉船遗址2处,其中初步判断清代晚期沉船遗址1处(河北)、民国时期沉船遗址1处(天津)。
刘曙光肯定了在现场召开总结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指出本次调查在汲取以往调查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主动提出了三项工作目标,即建立《水下考古调查项目考评办法》(草案)、试行《水下考古操作规程》(调查部分)和探索多部门联合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模式,这种敢于担当,自选目标加压的工作态度值得肯定。同时,本次调查从选择队员阶段就提前确立了以老带新、锻炼队伍的目标,共邀请水下专业人员12人,在老队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新队员的水下作业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本次调查结束的第二天,调查队及时邀请了国家文物局、天津市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等单位组织召开了调查工作现场总结会,汇报了成果,总结了经验教训,明确后期分工。这样及时妥善收尾的工作方式,将调查队结束人员分散、资料整理困难等松散式的队伍组织弊端,降到了最低。

图1 总结会现场

图2 潜水员准备入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