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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遗产定义

来源:          2021-11-22 18:25:3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on theProtection of the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2001年公约》)中指出:“水下文化遗产”系指至少100年来,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比如:遗址、建筑、房屋、工艺品和人的遗骸,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船只、飞行器、其它运输工具或上述三类的任何部分,所载货物或其它物品,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具有史前意义的物品。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不应视为水下文化遗产;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以外的,且仍在使用的装置,不应视为水下文化遗产。

  古沉船、沉没的城市、被水淹没的洞穴和其它对人类具有重大文化或历史意义的水下遗存在《2001年公约》中被给予了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随着公约的生效,国际社会在文化领域也终于拥有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文书。这一新的法律文书旨在为这类水下珍宝提供与陆地遗产同等的全面保护。其另一个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这对水下遗产的合理保护来说不可或缺。